在经历了大半年的咨询后,香港在4月24日最终敲定了25年来香港最大的上市制度改革,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同日可以接受新制度的上市申请。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称“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目前已经有很多公司都在咨询新规则下的上市事宜,下周一他预计会有双位数的公司递出上市申请。
283份回应意见
“港交所共收到283份回应《咨询文件》的意见,”港交所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称,“在回应市场竞争的同时,港交所会继续维持高水平的投资者保障,并因应市场意见调整了其中部分规则条文,进一步完善上市规则。”
根据修订,在同股不同权的制度下,不同投票权的受益人可以持有超过50%的相关经济利益,同时也允许通过有限责任合伙、信托、私人公司或其他工具来持有投票权,并要求同股不同权企业在上市文件、年报和中报中披露其不同投票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并披露其采用同股不同权的理据及股东相关风险。
修订还包括,生物科技的发行人必须要能展示其源自外购许可技术或外购核心产品的研发进度,并对“资深投资者”及“相关数额的投资”进一步指引。此外,目前香港上市公司要求生物科技公司公众持股量不得少于25%,生物科技公司发行人在厘定公众持股量时,可以不计基石投资及现有股东所认购股份的事宜,给予公司更大弹性。
港交所在4月24日发布上市规则修订咨询总结,新规定将于4月30日生效,港交所称,有意按新制度申请上市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目前可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前查询,但4月30日才可提交正式申请。
李小加透露,有很多公司前期都已经在咨询上市事宜,到下周一他预计会有双位数的公司正式递出上市申请,他个人感觉,申请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的数量会比较多,但从规模上来说,同股不同权公司的规模会比较大。
不过,有市场人士质疑,由于香港没有集体诉讼制度,同股不同权并不太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李小加称,集体诉讼不是万能的药,尽管美国集体诉讼很多,但大部分都不是因为同股不同权产生的集体诉讼。香港也不会因为有了同股不同权,而减少对投资者的保护,香港市场与美国市场并不一样,香港大部分公司都有大股东,规则上有明确保护利益的规定,所有股东都是平等的。
至于企业成为“同股不同权”受益人的问题,李小加称,目前讨论的是个人的股东,至于企业股东可能会很快开始考虑,港交所尽量在3个月之后推出公司的同股不同权咨询,但至于以什么形式、什么时候进行咨询,都还没有在讨论范围之内,但他相信,一旦新的上市规则推出以后,会很快开始下一个进程。
仅限于生物科技公司
根据新的上市规则,港交所将允许未有收益和盈利的公司赴港上市,但李小加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这一新规不会扩大到生物科技领域以外的公司。
李小加称,港交所之所以允许生物科技公司没有收入上市,主要因为这些公司在允许发行前,根本不可能有收入,并不代表这家公司在发展初级阶段。而监管当局有一系列详细的规则来管制它们的行为,有清晰的监管指引,令大家可以清楚衡量它们的风险。而生物科技以外的公司,可以先做出产品并销售,就不需要用这一渠道上市。
基于生物科技行业的专业性质,港交所正在招揽业界专家组成的生物科技咨询小组,小组成员的工作只属于咨询性质,港交所、上市委员会、证监会只会在有需要时才会咨询个别成员意见。李小加称,目前生物科技咨询小组名单正在确定,大约会有12至14名专家,会到下周一再正式公布。
李小加称,这些专家都是生物科技领域的专家,主要是分析师、科学家或者是药物公司的分析员,他们在生命科技方面都有很丰富的经验,并且对于临床试验检验标准也非常熟悉,但他们不会参与、批准某些个案的审查,他们的主要功能是专家顾问委员,向港交所、上市委员会或证监会提供建议和顾问,但他们没有权力决定或推荐,同时,咨询小组会有严格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避免专家做出有偏见的建议。
同时,对于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发行人,港交所会采取措施并且简化除牌程序,限制公司对其主营业务做出根本性变动,出现潜在“壳股”的情况。
香港能量还没完全释放
谈及与内地的关系,尤其是近日内地推出CDR(中国存托凭证),李小加称,内地监管机构绝不是为了跟香港竞争而出台新的规则,这中间完全没有因果关系,他认为说两地竞争的话,就把监管机构的格局看得太低。
李小加称,内地市场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如果内地迅速开放,让内地国际化程度与香港接近,而内地本土市场需求巨大,香港根本不可能超越内地,但如果内地的开放速度相对比较快,香港市场也有可能会更好,因为这样会给香港带来外溢效应,他举例称,迅速国际化可以让内地很快可以拿到95分,香港也可以拿到85分。
但是,如果内地国际化程度还没完全到位,“如果内地国际化有55分,香港现在至少也有60分到70分”,李小加称,因为香港不像纽约、芝加哥,是真正的国际化市场,香港的国际化市场是个小市场,必然要与内地结合,所以香港只是在低水准的规模上发展,能量也还没完全释放,他强调,香港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刘国贤对第一财经称,市场总体上支持港交所的建议方案,因此最终方案保留了建议方案的大部分内容,变化主要为根据市场意见对个别上市要求进行调整或澄清,例如明确“资深投资者”的定义、删除“同股不同权”受益人最高持股比例的限制以及方便符合条件的第二上市企业秘密提交上市申请等。这些变化使改革方案更加清晰,有利于监管机构和上市申请人执行新的上市规则。
刘国贤称,这项改革是香港资本市场25年来最重大的变革,可推动“同股不同权”及未有营业收入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提升香港的竞争力。新经济公司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亦是各大国际交易所的“争抢”对象。随着这项改革的推出,内地“同股不同权”新经济企业可选择在同一时区的香港上市,这有助于香港成为内地企业首选的国际市场,与此同时,香港的改革亦是内地新经济行业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自改革方案推出以来,多个内地及国际新经济企业均对来港上市抱有浓厚的兴趣。毕马威预计,2018年将有至少10至15家新经济公司在新的改革方案下上市,实际数目视乎市场氛围及监管机构审批速度。受新经济公司上市推动,2018年香港IPO市场集资总额有望位列全球前三。